投資者認購流程
投資者認購,需按如下步驟操作:
1.填寫風險調查問卷
投資者填寫風險調查問卷,對自己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
2.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投資者進行風險評估之后,會收到募集機構出具的風險等級告知書。同時,募集機構根據風險特征和程度對銷售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劃分風險等級,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
3.了解產品詳情
投資者根據募集機構提供的推介材料全面了解產品的相關信息和自己的權利義務。
4.簽署風險揭示書
適當性匹配一致后,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充分知曉投資風險。
5.合格投資者確認
在完成私募基金風險揭示后,投資者需提供必要的資產證明文件或收入證明,證明其屬于合格投資者。
6.簽署合同、打款
投資者需仔細閱讀私募基金合同,認同并無異議后簽署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簽署后投資者劃款至募集賬戶。
7.冷靜期確認
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簽署私募基金合同并劃款后,投資者即進入24小時的冷靜期。冷靜期內,募集機構不得主動聯系投資者,冷靜期期滿后,募集機構將以錄音電話、電郵、信函等適當方式進行投資回訪。在回訪確認成功之前,投資者有權解除基金合同。